氣體滅火系統的貯存裝置、驅動裝置及其它管道等,有效期是多久?參考規范是?
時間:2020-12-31 16:14:51 來源:未知
《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》GB 50370-2005
《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》GB 50370-2005
4.1.2 儲存容器、驅動氣體儲瓶的設計與使用應符合國家現行《氣瓶安全監察規程》及《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的規定。
《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》條文:
8.0.9 低壓二氧化碳滅火劑儲存容器的維護管理應按《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執行;鋼瓶的維護管理應按《氣瓶安全監察規程》執行。
貯存裝置、驅動裝置的鋼瓶分焊接鋼瓶和無縫鋼瓶,其具體使用年限參考 《氣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TSG R0006-2014 第3.8章節。
注意鋼瓶的使用年限是從鋼瓶在出廠年月開始算,并不是滅火設備的出廠日期。
鋼瓶的出廠年月可以在鋼瓶的鋼印中查看(制造日期項)。

管道規范沒有明確具體使用年限,按規范要求試驗合格即可繼續使用。
管道的檢測根據《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》 GB50263-2007條文執行。
8.0.9 低壓二氧化碳滅火劑儲存容器的維護管理應按《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執行;鋼瓶的維護管理應按《氣瓶安全監察規程》執行。滅火劑輸送管道耐壓試驗周期應按《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》執行。